两江工厂一厂区购置电瓶4座巡逻车和电动参观车
项目寻源公告
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两江工厂一厂区购置电瓶4座巡逻车和电动参观车
项目
1台封闭式2排4座电动警用(黑白色)巡逻车,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实行交钥匙工程。
2.技术要求
2.1本项目为“EPC”工程(“交钥匙”工程),设备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负责产品包装、运输、开箱、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终验收等工作。并保证售后服务及提供维修。
2.2需求数量及规格:
序号 | 安装地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两江工厂 | 封闭式4座(带警灯) | 1台 |
2.3技术参数要求:
乘坐人数 | 4人 |
排数 | 2排 |
续驶里程 | 大于等于100km |
最高车速 | 30km/h |
电池 | 免维护铅酸电池 |
最小转弯半径 | 4m |
最大爬坡度 | ≤25% |
蓄电池组额定电压(V) | 大容量深循环电池48V |
制动距离 | ≤5m |
最大噪音 | A≤65db |
充电电压 | 220V |
充电时间 | 8h |
电控 | 进口电控 |
车身玻璃 | 钢化双层夹胶玻璃 |
座椅 | 高级仿皮坐垫 |
仪表速度表 | 玻璃钢成型仪表台,数字组合仪表、组合开关、前进后退开关、危险警报开关、电量显示、转向指示 |
制动系统 | 前盘后鼓式双回路液压制动 |
前桥 | 前桥麦佛讯独立悬挂、后桥钢板弹簧 |
速度控制 | 系统无级变速 |
灯光及信号 | 12V灯光系统,前大灯、前后转向灯、组合后尾灯(夜间灯+制动灯)、电喇叭及倒车蜂鸣器 |
地板 | 防滑地板革 |
底盘 | 微型汽车底盘优化、高强度的方钢焊接结构、磷化处理 |
音响 | MP3式音响、防水型扬声器(2只) |
空调系统 | 冷热两用空调 |
轮胎 | 真空了午线轮胎 |
其它 |
附加配置:
(2)车辆需有车罩。
3.品质保证
乙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的品质保证方案、措施。所有涉及工艺方案的修改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乙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的人员保证计划。
4.法律和法规要求
设计和安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乙方可按世界加注领域更先进的国际通行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4.1 环境保护要求
4.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Ⅲ类标准)。
4.1.2 厂房内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4.2 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在标书中必须有适用的法规及满足上述要求的详细文件说明。
4.3制造安装要求
4.3.1 本次供货范围内的制造安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机械安全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标GB5226.1-2002 。
5.甲乙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在设计、制造、调试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工艺配合。
5.2 乙方责任
5.2.1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制造、安装、运输、调试、包括必要的人工、车辆、材料、工具等。
5.2.2 乙方按照项目时间及标书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
5.3 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及其他全部文件对外保密;同时甲方也保证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不向第三方透漏。
6.技术变更
6.1 乙方如欲对技术要求的某些要求进行更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一周内将工作量与费用的变化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
6.2 当甲方发现与技术要求不符之处,乙方应无条件更改,如有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自行负责。
6.3当甲方提出超出技术要求范围内的更改,如有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乙方亦需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技术更改处理。如超过一周仍未提出,则按无工作量和费用的变化处理。
7.维修保养
在产品保修期内,无论所提供的设备发生任何故障和损坏,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1 安装调试全部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只做配合。在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故障由乙方来负责解决。但如发生责任在甲方的恶性事故,如元气件被车辆损坏,或其它人为损坏等,则由甲方承担工本费。
8.2调试全过程,乙方必须指定专业资质的调试工程师。
8.3 在安装调试前,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一份详细、可行的安装调试计划。计划提供时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电动参观车部分
1.项目范围
2台5排14座电动观光车,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实行交钥匙工程。
2.技术要求
2.1本项目为“EPC”工程(“交钥匙”工程),设备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负责产品包装、运输、开箱、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终验收等工作。并保证售后服务及提供维修。
2.2需求数量及规格:
序号 | 安装地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两江工厂 | 14座 | 2 |
2.3技术参数要求:
乘坐人数 | 14人 |
排数 | 5排 |
续驶里程 | 90km |
最高车速 | 35km/h |
最小转弯半径 | 3.5m |
最大爬坡度 | ≤20% |
电池 | 免维护铅酸电池 |
制动距离 | ≤5m |
最大噪音 | A≤65db |
充电电压 | 220V |
充电时间 | 8h |
离地间隙 | 170mm (满载) |
电控 | 进口电控 |
车身玻璃 | 钢化玻璃 |
座椅 | 高级仿皮坐垫 |
仪表速度表 | 电量显示、转向指示 |
制动系统 | 前盘后鼓式双回路液压制动 |
前桥 | 前桥麦佛讯独立悬挂、后桥钢板弹簧 |
速度控制 | 系统无级变速 |
灯光及信号 | 前照、转向灯;刹车、倒车灯;汽车喇叭 |
轮胎 | 真空了午线轮胎 |
附加配置:
1. 座椅后需有杂物袋,可以放宣传册及矿泉水;
2. 前仪表部分:话筒固定在仪表板上,通过连接线接入到收音机后部;
3. 后扬声器部分:车身最后一排座椅下增加两个扬声器;
4. 需配有滑帘,可用于遮挡阳光和雨水;
5. 车头、车身、车尾、车轮等位置需增加企业标识;
6. 车辆需有车罩;
3.品质保证
乙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的品质保证方案、措施。所有涉及工艺方案的修改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乙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培训、交验、和售后服务等项目全过程的人员保证计划。
4.法律和法规要求
设计和安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乙方可按世界加注领域更先进的国际通行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4.1 环境保护要求
4.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Ⅲ类标准)。
4.1.2 厂房内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4.2 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在标书中必须有适用的法规及满足上述要求的详细文件说明。
4.3制造安装要求
4.3.1 本次供货范围内的制造安装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机械安全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标GB5226.1-2002 。
安装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标GB50231-98。
5.甲乙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在设计、制造、调试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工艺配合。
5.2 乙方责任
5.2.1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制造、安装、运输、调试、包括必要的人工、车辆、材料、工具等。
5.2.2 乙方按照项目时间及标书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工作。
5.3 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及其他全部文件对外保密;同时甲方也保证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不向第三方透漏。
6.技术变更
6.1 乙方如欲对技术要求的某些要求进行更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一周内将工作量与费用的变化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
6.2 当甲方发现与技术要求不符之处,乙方应无条件更改,如有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自行负责。
6.3当甲方提出超出技术要求范围内的更改,如有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乙方亦需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技术更改处理。如超过一周仍未提出,则按无工作量和费用的变化处理。
7.维修保养
在产品保修期内,无论所提供的设备发生任何故障和损坏,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安装调试
8.1 安装调试全部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只做配合。在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故障由乙方来负责解决。但如发生责任在甲方的恶性事故,如元气件被车辆损坏,或其它人为损坏等,则由甲方承担工本费。
8.2调试全过程,乙方必须指定专业资质的调试工程师。
8.3 在安装调试前,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一份详细、可行的安装调试计划。计划提供时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报名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范围内的相关资质证书;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司鲜章)
2. 近3年,为国内企业提供过至少1项电动巡逻车、电动参观车项目(提供电动巡逻车、电动参观车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司鲜章)。
3.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报名
四、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17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00分。
五、报名联系人
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00395843
六、报名方式
请将供应商报名材料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至报名邮箱liuy7@changan.com.cn,注意附表下载,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
报名邮件名称:公司名称+报名项目